广东华盾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电话:15989690119
地址:广东
挡烟垂壁: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
二、适用范围:
1、当民用建筑内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直挡烟垂壁。
2、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4、人防工程内需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5、需设置排烟设施的汽车库、修车库,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20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 0.5m的梁划分。
三、设置要求:
1、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储烟仓的规定高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三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2、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3、活动挡烟垂壁、及其电动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应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